
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李庄水泥岩矿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时间:2025/04/28 返回列表
用人单位名称 | 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李庄水泥岩矿 | ||
项目名称 | 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李庄水泥岩矿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 ||
用人单位地点 |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李庄村 | ||
项目简介 | 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05年07月29日,经营范围包括水泥生产、销售;石灰岩开采、加工。宝丰李庄水泥岩矿(以下简称“矿区”)是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的采矿区。目前孔庄矿区一线员工 24 人,运营状况正常。 | ||
项目负责人 | 郭蔓 | 项目组成员 | 范卫洁、李伯康、张毛宁、钱宏宜、毛彦可 |
现场调查人员 | 郭蔓 | 调查时间 | 2024.12.19 |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 范卫洁、张毛宁、钱宏宜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4.12.26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等。 检测结果: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粉尘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结论: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等。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的职业卫生学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分析: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粉尘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主要建议: (1)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按《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和《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的相关要求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严格督促正确佩戴。 (2)及时检查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通风风机等),确保工人工作时,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发挥防护作用,在生产过程中,开启现有防护设施,对维护保养的设备应补充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维修记录。 (4)监督作业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的制度。 (5)管理组织要切实发挥管理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有关的标准,切实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 (6)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安排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7)在公告栏公布本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作业工人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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