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特材二部定期检测公示
时间:2023/07/17 返回列表
用人单位名称 | 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特材二部 | ||
项目名称 | 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特材二部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 ||
用人单位地点 |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西南537米河南富拓光电园区 | ||
项目简介 | 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特材二部原1801项目组,成立于2018年7月,在2020年1月正式转为制品部门,2020年12月通过三体系认证,开始有效运行,并进入量产阶段。 | ||
项目负责人 | 刘锐 | 项目组成员 | 刘锐、郭健康、李伯康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锐、郭健康 | 调查时间 | 2023.6.20 |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 刘锐、郭健康、李伯康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3.6.27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乙酸乙酯等。
检测结果: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毒物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结论: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粉尘、乙酸乙酯等。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的职业卫生学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分析: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毒物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主要建议: 1)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相关内容,并补充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 2)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并坚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每年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3)严格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对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要包含作业工人所接触噪声、粉尘相关项目。 4)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相关内容。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检测/采样照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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