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阳新达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定期检测公示
时间:2023/04/12 返回列表
用人单位名称 | 安阳新达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安阳新达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 ||
用人单位地点 | 安阳高新区平原路南段路西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园内 | ||
项目简介 | 安阳新达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安阳高新区平原路南段路西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园内,成立于2005年11月11日,经营范围:全自动汽车、火车、皮带系列取制样机,在线检测系统、机电一体化设备、检验分析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成套电器、仪器仪表、与设备配套的计算机软件及网络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 ||
项目负责人 | 孟桂芳 | 项目组成员 | 张元昊、郭健康、李伯康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元昊、郭健康 | 调查时间 | 2023.3.12 |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 张元昊、郭健康、李伯康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3.3.18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粉尘、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紫外辐射等。
检测结果: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工人接触的粉尘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工人接触的毒物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结论: 用人单位生产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粉尘、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紫外辐射等。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的职业卫生学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分析: 用人单位作业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工人接触的粉尘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作业工人接触的毒物浓度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主要建议: 1)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相关内容,并补充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 2)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并坚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每年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3)在打磨、焊接等处补充设置“噪声有害”“注意防尘”警告标识、戴防尘口罩”“戴护耳器”指令标识及噪声、粉尘告知卡。 4)严格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对作业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要包含作业工人所接触噪声、粉尘相关项目。 5)并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证接害工人能按要求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的影响,在工艺允许的前提下,减少作业工人作业时间。 6)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相关内容。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 | ||
检测/采样照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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